
郡丞。郡守的佐貳。 唐 常建 《潭州留别》詩:“宿帆謁郡佐,悵别依禪林。” 清 方文 《聞陳階六給事丘曙戒編修俱外轉怅然有作》詩:“ 丘 何為郡佐,咄咄殊可異。”
郡佐是古代中國地方行政體系中的官職稱謂,指郡一級行政機構中輔助郡守(太守)處理政務的副職或屬官,屬于郡級行政的重要輔佐人員。其具體含義與職責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郡佐即“郡之輔佐”,泛指郡守下屬的主要僚屬,協助處理行政、司法、賦稅等事務。
郡佐并非單一官職,而是一類職務的統稱,常見職位包括:
郡守的首席副手,主管文書、倉廪、刑獄等,如漢代郡丞秩六百石,地位僅次于郡守 。
多見于邊郡或軍事要地,協理軍政事務,如唐代上郡長史為從五品官 。
掌郡内軍事與治安,漢代曾與郡守并稱“郡将”,後逐漸轉為純武職 。
秦代郡設郡守、郡丞、郡尉(都尉),《漢書·百官公卿表》載:“郡守……有丞,邊郡又有長史。”
隋朝廢郡存州,唐代改郡為州,“郡佐”職能由州府司馬、别駕等繼承,但“郡佐”仍作為曆史術語沿用 。
清代顧炎武《日知錄》提及“郡佐之職,所以貳守而治民”,強調其承上啟下的行政角色 。
縣佐指縣級副職(如縣丞、主簿),層級低于郡佐。
隋唐後“州”取代“郡”,州佐(如别駕、司馬)職能與郡佐類似,屬同一體系演變 。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此處标注文獻名稱;現代辭書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線上詞典平台(需訂閱訪問)。)
“郡佐”是古代中國官制中的一個職位,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1. 基本定義
“郡佐”讀作jùn zuǒ,指郡守的副職官員,即郡丞。其主要職責是輔助郡守處理政務,相當于現代行政體系中的副職或助理角色。
2. 曆史背景與職責
3. 現代引申含義
“郡佐”一詞現多用于比喻在團隊或組織中擔任輔助角色的人,強調協作與支持功能。
相關來源參考:、2、4、5、6、7、8。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體系,可查閱權威曆史文獻或漢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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