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問。《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奉聖旨下大理寺鞫審,即刻便自進牢。”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問拟》:“供者,具也。鞫審之際,兩造以口具事之始末也。”
“鞫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審問,多用于古代司法或文學語境中。以下是具體解釋:
詞義解析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如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中記載:“鞫審之際,兩造以口具事之始末也。”(),指審訊時原告與被告陳述案情經過。
現代關聯
現代漢語中,“鞫審”已較少使用,其含義被“審訊”“審理”等詞彙取代,但在研究古代法律或文學時仍可能涉及。
相關詞彙擴展
“審”單獨使用時,還可表示周密考察(如“審慎”)、判斷(如“審判”)、知曉(如“未審近況”)等含義()。
“鞫審”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司法術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古雅用法。
《鞫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審訊、審理、審判。它常用于描述法律系統中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過程。
《鞫審》的部首是鞋,它位于漢字的左邊。
《鞫審》共有16個筆畫。
《鞫審》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它是由“鞋”和“觀念淩遲”的合字構成。
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鞫審」。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鞫審》的古代寫法是「鞫審」。這種寫法更加繁瑣,形态上略有差異,但意思與現代寫法相同。
1. 法官正在對嫌犯進行嚴格的鞫審。
2. 鞫審過程中,律師為被告争取最好的辯護。
一些與《鞫審》相關的詞語有:
1. 鞫問:指審問、懲罰或責備其他人。
2. 審查:指對某事物進行仔細檢查和評估。
3. 審判:指法庭對犯罪嫌疑人的正式審理和判決。
《鞫審》的近義詞可以是審訊、審理、審判。
它的反義詞可以是釋放、赦免、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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