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職為監軍。《晉書·闵王承傳》:“ 敦 尋構難,遣參軍 桓羆 説 承 ,以 劉隗 專寵,今便讨擊,請 承 以為軍司,以軍期上道。”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檢責軍司軍戶,鹽如有隱漏,并準府縣例科決。”
根據多個來源的考證,“軍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主要職能為監軍。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軍司是古代軍事體系中的監察官職,主要負責監督軍隊主帥的決策和執行情況。
核心職責
晉朝時期:
據《晉書·闵王承傳》記載,權臣王敦曾任命闵王承為軍司,以牽制劉隗的勢力,體現其政治制衡作用。
唐朝職能延續:
韓愈在《論變鹽法事宜狀》中提到軍司需核查軍戶鹽務,說明其職權擴展到軍務管理層面。
不同朝代對軍司的定位略有差異,但監軍職能貫穿始終。明清時期該官職逐漸被其他監察體系取代。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可參考《晉書》《韓愈文集》等史料。
軍司一詞的意思是指軍隊的指揮官或軍事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在軍事領域中,軍司負責制定軍事戰略、組織部隊行動、指揮作戰等。
軍司的拆分部首是冖和十,冖表示覆蓋,十表示數量。軍司共有11筆。
軍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在繁體中,軍司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中,軍司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
1. 軍司下達了新的作戰指令。
2. 他被任命為該地區的軍司。
軍權、司令、軍事、軍隊、司儀
将領、指揮官、指揮員
士兵、普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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