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婦女的封號。 漢武帝 尊 王太後 母 臧兒 為 平原君 ,為封郡君之始。 唐 代封四品官之妻為郡君,母為郡太君。 宋徽宗 改郡君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四等, 明 唯皇室中之女子仍稱郡君, 清 唯貝勒之女及親王側福晉之女稱郡君。《北齊書·段韶傳》:“啟求歸 朝陵公 ,乞封繼母 梁氏 為郡君。” 宋 蘇轼 《故龍圖閣學士滕公墓志銘》:“娶 李氏 , 唐 禦史大夫 栖筠 之後, 晉卿 之女,累封 建安 郡君。”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一:“親王女為和碩格格,漢文稱郡主。側妃生者降二等為郡君。”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一:“貝勒女為貝勒多羅格格,稱郡君。”參閱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嫔禦命婦》。
(2).妓女。 唐 孫棨 《北裡志·牙娘》:“ 趙為山 ,每因宴席偏眷牙娘,謂之郡君……他日 為山 自外歸,内子謂 為山 曰:‘今日顔色甚悅暢,定應是見郡君也。’”
郡君是中國古代貴族女性的封號之一,始設于秦漢時期,用于封賞宗室、功臣或官員的母親、妻女。其品級與内涵隨朝代演變而有所不同,核心體現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與封贈體系。以下是具體釋義及發展脈絡:
唐代
宋代
明代
清代
郡君封號體現了古代“婦從夫爵”“母憑子貴”的倫理觀念,其品秩與家族男性成員的官職綁定,是宗法制度下女性身份的重要象征。如唐代詩人王建《贈閻少保》詩“郡君獨占好名聲”,即反映封號的社會地位。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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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君”是中國古代及朝鮮曆史上的一種封號,主要用于女性,其含義和適用範圍隨朝代演變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郡君”是以郡名為封號的女性封诰,始于西漢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尊封王太後的母親臧兒為“平原君”(平原為郡名),成為郡君制度的開端。
漢代
初為外戚女性封號,如臧兒受封“平原郡君”,後逐漸成為貴族婦女的榮譽頭銜。
唐代
四品官員的妻子可封郡君,其母則封“郡太君”。
宋代
宋徽宗時期改革封號,将郡君改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四等,但仍保留宗室女性使用郡君稱號。
明清時期
特殊引申
部分文獻(如)提到“郡君”在特定語境下可代指妓女,但此用法較為罕見,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朝鮮沿用
朝鮮古代也采用郡君封號制度,與中國類似,用于命婦冊封。
“郡君”核心含義為古代女性封號,以郡名彰顯地位。其適用範圍從漢代外戚擴展到官員家屬,最終成為皇室專屬稱號。若需進一步了解各朝代具體封授規則,可參考《漢書》《宋史》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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