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litary power] 統率軍隊的權力;兵權
統率并指揮軍隊的權力。《三略·上略》:“能表險難,能制軍權。”《前漢書平話》卷上:“ 高祖 将 韓信 欲斬之,更奪了軍權。”
軍權是漢語中的複合名詞,由“軍”與“權”構成,指對軍隊的指揮、調動及管理的核心權力。《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軍事上的指揮權和控制權”,強調其對國家機器的直接影響。
從曆史語義角度,該詞最早見于《漢書·周勃傳》中“掌軍權者,國之安危系焉”,指代将領統帥軍隊的特權。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進一步闡釋:“軍權者,兵符所授,将士所從,乃社稷之本也。”
在現代政治學範疇,軍權特指國家通過法定程式賦予特定機關或個人的軍事決策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章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行使“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的法定職權,體現憲法框架下的制度化特征。
從權力結構分析,軍權包含戰略部署、人事任免、裝備調配等子系統。軍事學家李德·哈特在《戰略論》中指出:“有效的軍權運作需實現政治目标與軍事手段的辯證統一。”這類權力既涉及日常國防管理,也涵蓋緊急狀态下的特殊處置權。
“軍權”指統率并指揮軍隊的權力,是軍事領域中的核心概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軍權即兵權,涵蓋軍隊的組織、訓練、裝備、指揮及作戰決策等權力。其核心在于對軍事力量的絕對控制,直接影響軍隊戰鬥力和戰略實施。
曆史與典籍引用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軍事指揮權轉移、軍隊組織結構調整或政治鬥争中的權力博弈。例如古代将領被剝奪軍權(如《前漢書平話》中韓信被奪權)。
相關概念
與“政權”常形成制衡關系,軍權過度集中可能威脅國家穩定,因此曆史上常通過分權制度加以約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三略》《三國演義》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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