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gue strongly on just grounds] 根據道理而竭力争辯
我們再去據理力争,非達到目的不走!——巴金《家》
外國人呢,固然得罪不得,實在下不去的地方,也該據理力争。——《文明小史》
根據道理盡力争辯或争取。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二篇:“隻要于國計民生有關休戚的事,他在職責上,無論怎樣要據理力争。更何況是有關桑梓的利益!” 麥雲 《第一次出擊》:“我一定要把水泥要過來,農民需要它;我應該據理力争。”
“據理力争”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可拆解為以下要點:
字面釋義
出處與背景
該詞最早見于《明史·列傳》,記載戶部尚書鐘化民因災情上書朝廷,以事實和法理争取減免賦稅,最終說服皇帝。這一典故體現了“以理服人”的儒家思想傳統。
應用場景
近義與反義詞
使用建議
需把握分寸:若過度堅持可能顯得固執,需結合語境判斷是否值得“争”。例如在無關原則的小事上,適當讓步更顯智慧。
示例:
“面對合同條款争議,律師據理力争,最終為客戶避免了數百萬損失。”
據理力争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根據事理進行争辯和辯論,力圖說服對方。它的拆分部首為手、言和力,筆畫數為17畫。
據理力争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文化和哲學。在古時候,人們常常使用争辯和辯論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和表達觀點。這個成語形象地描繪了人們站在事理的一方,運用理性和力量去争取自己的權益。
據理力争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是據理力爭。繁體字保留了古時候漢字的傳統,更有一種傳統和古樸的美感。
在古時候,據理力争的漢字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總體上,這個成語的意思和用法沒有太大變化。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據理力争這個成語: 1. 在辯論中,他總是能夠據理力争,讓人佩服。 2. 在面對困難時,我們應該堅定自己的立場,據理力争。
據理力争的近義詞有:以理服人、一争到底。
據理力争的反義詞有:不假思索、膽怯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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