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貨的意思、居貨的詳細解釋
居貨的解釋
謂積貨售賣。《新唐書·忠義傳上·吳保安》:“乃力居貨,十年,得縑七百。” 元 方回 《估客樂》詩:“不如估客取邪赢,居貨罔人人不覺。”
詞語分解
- 居的解釋 居 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住所;.指生活處境)。居處(?)(住所)。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貨的解釋 貨 (貨) ò 商品:貨物。貨主。貨位。貨棧。 錢币:貨币。通貨。 賣:貨殖(經商)。貨賣。 賄賂。 罵人或開玩笑的話:蠢貨。寶貨。 筆畫數:; 部首:貝;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居貨”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和商業語境中,其核心含義是囤積貨物。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文獻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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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囤積貨物:指商人或貨主将貨物儲存、囤積起來,不急于出售,通常帶有等待時機(如價格上漲)或待價而沽的意圖。它強調對貨物的持有和滞留狀态。
- 詞性:動詞性短語。
- 核心概念:持有貨物、儲存商品、積壓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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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用法解析:
- “居”:在此語境中,“居”意為“儲存”、“囤積”、“保有”。《漢語大詞典》中“居”有“積蓄”、“囤積”的義項,如“居積”(囤積財物)、“奇貨可居”(把稀有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高價賣出去)。
- “貨”:指商品、貨物、財物。
- 組合義:“居貨”即“囤積貨物”,形象地描繪了商人将貨物置于自己掌控之下(“居”)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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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例證與權威引用:
- 東漢·王充《論衡·量知》: “抱布貿絲,交易有亡,各得所願。儒生抱道貿祿,文吏無所抱,何用貿易?農商殊業,所畜之貨,質不可同。計其精粗,量其多少,其出溢者名曰富人,富人在世,鄉裡願之。夫先王之道,非今居貨賂可以行也。” (此處“居貨賂”指囤積貨物和錢財賄賂的行為,雖語境批判,但清晰體現了“居貨”的含義)。
- 《辭源》(修訂本): 對“居”的解釋中包含“積蓄,囤積”義項,并舉“居積”、“奇貨可居”為例。雖然沒有直接列出“居貨”詞條,但其構成語素“居”的此義項是理解“居貨”的基礎。
- 《漢語大詞典》: 是收錄“居貨”一詞的權威辭書之一,其釋義明确指向“囤積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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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概念辨析:
- 與“囤積”的關系:“居貨”是“囤積”在特定對象(貨物)上的具體化表達,意義相近,但“居貨”更具文言色彩。
- 與“滞銷”的區别:“滞銷”強調貨物賣不出去的狀态,可能是被動結果;“居貨”則更強調主動的囤積行為,雖然囤積可能導緻滞銷,但意圖不同(居貨常為牟利)。
“居貨”是一個源自古代商業活動的詞彙,意指商人或貨主主動地儲存、囤積貨物,通常帶有等待有利時機(如市場價格上漲)再行出售以獲取更高利潤的目的。其核心在于對貨物的持有和滞留行為。該詞多見于古籍文獻,是理解古代經濟行為的重要語彙。
網絡擴展解釋
"居貨"一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主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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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貨售賣(主流含義)
見于等6個文獻記載,主要依據《新唐書》和元方回《估客樂》的典故。指囤積貨物進行售賣的行為,如《新唐書》記載吳保安"乃力居貨,十年得缣七百",即通過十年囤貨積累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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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據資源(成語用法)
僅提及該詞作為成語時,引申為"占據有利資源或地位導緻他人難以分得"。但需注意這種用法在古籍文獻中未見直接佐證,可能與"奇貨可居"等成語存在釋義混淆。
建議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在文學作品中遇到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例如在《估客樂》詩句"居貨罔人人不覺"中,明顯指向商人囤貨牟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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