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積貨售賣。《新唐書·忠義傳上·吳保安》:“乃力居貨,十年,得縑七百。” 元 方回 《估客樂》詩:“不如估客取邪赢,居貨罔人人不覺。”
"居貨"一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主要解釋:
積貨售賣(主流含義) 見于等6個文獻記載,主要依據《新唐書》和元方回《估客樂》的典故。指囤積貨物進行售賣的行為,如《新唐書》記載吳保安"乃力居貨,十年得缣七百",即通過十年囤貨積累財富。
占據資源(成語用法) 僅提及該詞作為成語時,引申為"占據有利資源或地位導緻他人難以分得"。但需注意這種用法在古籍文獻中未見直接佐證,可能與"奇貨可居"等成語存在釋義混淆。
建議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若在文學作品中遇到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例如在《估客樂》詩句"居貨罔人人不覺"中,明顯指向商人囤貨牟利的行為。
“居貨”(jū huò)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包括“居”和“貨”。
“居”字的部首是“屍”,總共有5畫;“貨”字的部首是“貝”,總共有8畫。
“居貨”一詞來源于古代商業交易中的居民小賣部,專門銷售生活用品和必需品。隨着社會的發展,現代居貨店也涵蓋了更多種類的商品。
“居貨”的繁體寫法為「居貨」。
在古代,使用篆書的時候,“居”字的寫法為「居」,“貨”字的寫法為「貨」。
1. 這家居貨店有很多種類的商品供選擇。
2. 她經營着一家居貨店,生意非常好。
居民、居室、居所、居住、貨物、貨币、貨車、貨船
小賣部、雜貨店、百貨店
廠貨、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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