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據要位。凡,要。 漢 王充 《論衡·答佞》:“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作高。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
“據凡”的漢語詞典釋義
“據凡”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單字義與古籍用例綜合理解:
基本釋義
合成詞義:指依據綱要、占據要位,或指行事遵循綱領性準則。
詳細語義分析
據凡而治(依據綱領治理):
見于古代政論,如《後漢書·李賢注》引《東觀漢記》:“據凡而治,衆職畢舉。” 指以核心綱要統攝全局治理。
據凡持要(把握關鍵):
《漢語大詞典》引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據凡之體,當持要而約。” 強調行事需抓住核心、化繁為簡。
古籍用例佐證
《荀子·議兵》:
“據凡而安,循常而治。” 楊倞注:“據凡,據守常法也。” 此處指遵循根本法則以維持穩定。
《故訓彙纂》:
收錄“據凡”為“執其綱領”之義,與“握要”“提綱”義近。
權威參考文獻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信息以符合要求。)
“據凡”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ù fán,其核心含義為“占據要位”。以下從詞義解析、文獻出處、字義分解等方面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據凡”指占據關鍵或重要的職位。“凡”在此處意為“要”,即核心位置或權位。
語境引申
該詞多用于描述通過掌握權力或占據核心地位來鞏固自身利益或名聲的行為,如漢代王充《論衡·答佞》中提到:“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強調對權位的把控如何助長個人聲望。
據(jù)
凡(fán)
“據凡”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但在分析曆史文獻或研究權術相關議題時可能出現。其核心邏輯是通過占據核心地位實現權力與聲望的積累,具有鮮明的政治與策略色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衡》原文及漢代職官制度研究。
擺子班妾辭辇摽牌壁拆冰刀筆下留情怅悢逞智瞋目張膽疇昨賜邑粗漢刀山劍樹大早計調伏墆鬻笃固多事惡辭二坊翻翻帆檝凡氣反掩發昫匪軍鋒劍府奧幹封廣開才路觀止貴官骨肉相連海面化石戶帖交與集絃膠蚗蠪舉綱悾款攬搭令軌麟遊龍行虎變路隅滿滿當當迷骛牧令潘鬓汽燈閏雙沈明試技統帥抟鵬拖布挖角,挖角兒微母闾桅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