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處徒刑。《宋史·刑法志二》:“府白于上,以其毒無顯狀,令免死,決徒。”
“決徒”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單字釋義及曆史語用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對“決”的解析,“決”本義為疏通水道,引申為決定、判決、果斷等含義,如《禮記·曲禮》中“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而“徒”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步行也”,後衍生出門徒、空置、僅限等義項,如《孟子》中“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二字組合未見明确成詞記載,推測可能為古代文獻中的臨時組合或特定語境下的簡略表述,例如“決意遣散門徒”或“判決流放刑徒”的縮略用法。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未收錄該詞條,建議使用者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考證。若為當代新造詞彙,需提供更明确的語義背景及語用範圍方可進行準确釋義。
“決徒”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具體分析:
根據《宋史·刑法志二》等史料記載,“決徒”指判處徒刑。例如原文描述:“府白于上,以其毒無顯狀,令免死,決徒”(即因證據不足免于死刑,改判徒刑)。這一用法在多個權威來源中被反複引用()。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勇猛果斷的戰士或将領”。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個别釋義或誤傳,需謹慎參考()。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或上下文進一步确認詞義,避免歧義。
蠶官長休飯遄疾骀它多岐放下蕃庑鳳屏戤米囤餓殺攻完鈎弦廣譽杭嘉湖好意思鴻鳥火維家間見難教勉交歧甲圖假限家丈人鲸鼓精鍊積勤郡齋讀書志孔照髡人烈節隆汙冒尖麼人拗律缥帙匹好強調愆過峭論鲠議裘帽人吏榮稱閃走申詠霜栗疏凝私奸伺詐熣燦蘇摩遮夙夜匪懈帑臧天高日遠魏彊委箧賢妃象軒鹹秩小婆子寫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