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決,通“ 抉 ”。古代射箭用具。決,扳指,多以骨制,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鈎弦;拾,套袖,革制,套在左臂上,用以護臂。《詩·小雅·車攻》:“決拾既佽,弓矢既調。” 毛 傳:“決,鉤絃也;拾,遂也。”《儀禮·大射》:“小射正奉決拾以笥,大射正執弓。” 漢 張衡 《東京賦》:“決拾既次,彫弓斯彀。”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聲容·選姿》:“手以揮絃,使其指節纍纍,幾類彎弓之決拾。”
(2).決,通“ 抉 ”。謂射箭。《國語·吳語》:“一人善射,百夫決拾。” 清 李漁 《閑情偶寄·演習·授曲》:“造弓造矢之人,未必盡嫻決拾。”
(3).決,通“ 抉 ”。借指弓弩。《清史稿·聖祖紀三》:“朕自幼讀書,尋求治理。年力勝時,挽強決拾。”
“決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與射箭活動相關,具體含義如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儀禮·大射》《東京賦》等古籍原文。
《決拾》是指在關鍵時刻或決定性時刻所做出的積極決策,特指能夠成功解決問題或改變局勢的決斷行為。
《決拾》由部首“冖”和字旁“殳”組成,共計8個筆畫。
《決拾》是由決擇和撿拾兩個詞合成而成,意為在關鍵時刻作出決斷後加以拾取。
繁體字“決拾”與簡體字“決拾”同義,都表示在關鍵時刻作出決策并加以拾取。
在古代,寫作《決拾》時,字形稍有不同,其中“決”的時間上有兩個“牛”,下有一橫,表示決斷的意思,“拾”的上面有個“手”,下面寫作“戍”,則表示拾取的意思。
他在關鍵時刻決拾了正确的方向,為整個團隊帶來了勝利。
決策、拾掇、決斷、拾遺
決斷、果敢、果斷、決策
猶豫、猶疑、拖延、躊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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