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鞫案 ”。審訊考問。 唐 康骈 《劇談錄·袁相雪換金縣令》:“議者僉雲奸計換之,遂遣理曹椽與軍吏數人就鞫案其事。”《宋史·刑法志一》:“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無寃濫,豈可得也。”《遼史·刑法志下》:“ 乙辛 教牌印郎君 蕭訛都斡 自首……帝信之,以 乙辛 等鞫按,至杖皇太子。”
“鞫按”是一個古代法律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主要用于古代司法文書或曆史文獻中,描述官吏對案件的審理過程,需結合證據和口供進行詳細核查。
“鞫按”是古代司法審訊的專有詞彙,強調通過審問與調查還原事實,常見于唐宋時期的法律記載。
《鞫按》(jū àn)是一個成語,意指通過嚴厲的審訊或盤問來揭示真相、查明事實。
《鞫按》的部首是馬(馬首部),共有14個筆畫。
《鞫按》一詞最早見于《漢書·王莽傳》:“會稽王盛居相位,性柔和,又好《鞫按》,座中爰使人詆毀王莽。”
《鞫按》的繁體字為「鞫按」。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字形與現代稍有不同,但意義相同。
他們用嚴酷的手段鞫按嫌疑犯,最終成功解開了謎團。
鞫真、鞫訊、鞫問
盤問、審問、 考訊
寬大為懷、寬容、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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