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糾正。《後漢書·班彪傳》:“ 彪 乃繼採前史遺事,傍貫異聞,作後傳數十篇,因斟酌前史而譏正得失。”《隋書·經籍志二》:“至 後漢 扶風 班彪 ,綴後傳數十篇,并譏正前失。” 宋 陳善 《扪虱新話·三經辨》:“ 楊中立 著《三經義辨》,以譏正 王氏 ,當矣,然不作可也。”
“譏正”的漢語詞典釋義
譏正(jī zhèng)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譏”與“正”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為:
指出錯誤并加以糾正
“譏”本義為指責、批評(《說文解字》:“譏,诽也”);“正”意為糾正、匡正。合指通過批評指摘的方式修正他人的過失或錯誤。例如:
“聞過則喜,聞善則拜,譏正其失,如恐不及。” ——《漢語大詞典》
此用法強調以直言不諱的态度幫助他人改進。
學術或創作中的批評指正
在文獻校勘、文章品評等領域,“譏正”特指對文本謬誤的指正。如清代學者校勘古籍時,常以“譏正前訛”為治學目标,體現嚴謹的學術态度。
同義詞辨析
現代使用建議
該詞屬書面語,現代語境多用于學術批評、文化評論等正式場合,日常交流中較少使用。
權威來源參考
“譏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譏正意為糾正,指通過批評或指出錯誤來修正他人觀點或行為。該詞由“譏”(指責、批評)與“正”(修正)組合而成,強調以批判性态度引導正确方向。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2)誤将“譏正”解釋為“諷刺正直”,可能是混淆了“譏”的常見義項(譏笑)與複合詞的實際含義。根據權威古籍及詞典(如漢典),其核心含義仍為“糾正”。
“譏正”屬書面用語,多用于文獻批評或學術讨論,需結合語境區分其“修正”本義與可能的引申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隋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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