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ub] 嘲笑,議論
譏評非議。《孔子家語·觀周》:“凡當今之士,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譏議人者也。”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六》:“況語録出之信口,記之門人,非文字銖兩稱停者,而毛摘片詞,傅會胸臆,可乎!繹 朱 語二條,皆推服 武鄉 ,而 楊 以為譏議,難矣哉!” 葉聖陶 《倪煥之》六:“根據這個見解,我們來考核我們所做的,就很有應受批駁和譏議的地方。”
“譏議”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jī yì(注音:ㄐㄧ ㄧˋ),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諷刺、批評或嘲笑的方式對他人言行加以非議。以下是詳細解釋:
“譏議”強調通過帶有貶損或諷刺意味的言論進行批評,常見于文學、曆史及日常對話中。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過度主觀化表達。
譏議(jī yì)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對某個人或某個事物進行批評、嘲笑或挖苦的言論或評價。這種言論常常帶有諷刺的意味,用于表達對個人行為或事物的不滿或不認同。
譏議的字形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讠(讠是“言字旁”,表示與言語有關的事物)和議(表示議論、讨論)。譏議的總筆畫數為11筆。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漢字演變過程。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譏議的“讠”部寫作“言”,具有相同的含義,都表示言語、言談。而“議”部則保持了相同的形狀。
在繁體字中,“譏”字的形式與簡體字相同。而“議”字在繁體中的寫法稍有不同,在寫法上加了一個較長的橫筆。
以下是一些關于譏議的例句:
1. 他對政府的政策提出了尖銳的譏議。
2. 聽到别人的譏議,他感到非常尴尬。
3. 她的言辭充滿了譏議和挖苦。
4. 譏議并不能解決問題,我們需要更務實的行動。
譏議可以通過組合其他詞語來形成新詞:
1. 譏笑:指以嘲笑或揭露的方式對某人或某事進行諷刺。
2. 譏諷:指以嘲笑或諷刺的言辭來表達不滿或不喜歡。
近義詞:批評、嘲笑、挖苦。
反義詞:贊揚、稱贊、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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