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政有缺失,天示變異以警戒。讁,變異。《晉書·郭璞傳》:“往年歲末,太白蝕月;今在歲始,日有咎讁。”
“咎谪”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古典色彩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咎”本義為過失、罪責,《說文解字》釋為“咎,災也”,引申為因過錯招緻的災禍或懲罰;“谪”指責罰、貶斥,《玉篇》注“谪,責也”。合而言之,“咎谪”指因過失而遭受的責罰,多用于描述天災、人禍等被視為上天或權威施加的懲戒。
詞源與結構分析
該詞屬并列式合成詞,二字同義複用強化語義。古漢語中常見此類結構,如“刑罰”“災殃”等,均通過近義字疊加增強表達效果。《古代漢語詞典》指出,“咎谪”在先秦文獻中已具雛形,漢代後逐漸定型為固定搭配。
文獻用例與引申
《漢書·天文志》載:“星辰逆行,天之咎谪也”,此處将星象異動解釋為天降責罰;《後漢書》中“政失厥中,則有咎谪”則将社會動蕩歸因于執政者的過失。此類用法反映古代“天人感應”思想,賦予自然現象以道德評判色彩。
文化關聯
該詞與中國傳統“災異論”密切相關,體現古人将自然災害與人類行為倫理化的認知模式。據《中國哲學大辭典》分析,這種思維模式在董仲舒“災異譴告”學說中達到理論化高度。
“咎谪”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角度綜合解析:
基本含義
指因政治缺失或過失,上天通過自然異象(如日食、月食等)示警。其中“咎”表示過失、罪責,“谪”在此處特指天象變異(如《晉書·郭璞傳》中“日有咎谪”的記載)。
引申用法
現代語境中也可引申為因過錯而受到責備、懲罰或貶谪,例如形容官員因失職被降職。
曆史用例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晉書》用“咎谪”描述天象異常與政事關聯,體現古人“天人感應”的思想。
結構解析
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晉書·郭璞傳》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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