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從前的事再提出來講。 巴金 《<沉默集(二)>序》:“寫三篇小說,将百數十年前的舊事重提,既非‘替古人擔憂’,亦非‘借酒澆愁’。一言以蔽之,不敢忘曆史的教訓而已。”
“舊事重提”是一個中性成語,指将過去已擱置或解決的事情重新提出讨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成語意為“把從前的事再提出來講”,強調對過往事件的再次提及,通常用于描述因某些原因重新關注舊話題或矛盾的行為。其結構為動賓式,可作謂語或賓語。
出處與用法
出自沈從文《虎雛再遇記》:“舊事重提,顯然在他這種人并不甚麼習慣,因此不多久,他就把話改到目前一切來了。”。多用于口語和書面語,常見于人際關系或曆史回顧場景,如化解矛盾時需避免舊事重提。
應用示例
補充信息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具體出處,可參考沈從文作品及相關成語詞典。
舊事重提是一個成語,指的是重新提起舊時的事情或問題。它可以用來形容将過去的事件重新提出來,重新讨論或重申。
拆分部首和筆畫:舊(丨土)事(亻/人)重(中心)提(丁口)。
來源:《紅樓夢》第五十回:“你隻管曉得,别舊事重提,不宜開耳朵。”
繁體:舊事重提。
古時候漢字寫法:舊事重提。
例句:他決定不再舊事重提,而是向前看。
組詞:舊事、重申、重提、過去、重新、重新讨論。
近義詞:重提舊事、再次提起、重提問題。
反義詞:遺忘、淡忘、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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