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辱罵詛咒。《漢書·刑法志》:“其诽謗詈詛者,又先斷舌。”
詈詛(lì zǔ)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詈”和“詛”兩個單字組成,其含義需結合二者的本義及古代文獻用例綜合考釋。以下從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學術研究角度進行解釋:
詈(lì)
指用言語辱罵、斥責。《說文解字》釋為“罵也”,《廣雅·釋诂》明确“詈,責也”。其核心義為以惡言攻擊他人,屬公開的言語暴力行為。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卷七(中華書局影印本)。
詛(zǔ)
本義為祈求鬼神加禍于他人,即“詛咒”。《說文解字》注:“詛,詶也”,段玉裁進一步解釋為“用禍福之言相要曰詛”。引申為用惡毒言語咒罵。
來源: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詈詛”為同義複合詞,表示通過惡毒言語進行辱罵與詛咒,兼具公開斥責與暗中咒害的雙重意味。其使用多見于先秦至漢代的文獻,強調言語攻擊的惡意性與傷害性。
例證:
《漢書·外戚傳》載:“妾欲詈詛,反受其殃。”此處指通過咒罵與詛咒加害他人,反招緻災禍。
來源:班固《漢書》卷九十七(中華書局點校本)。
據古漢語研究,“詈詛”在早期文獻中多與宗教儀式或巫術關聯(如《周禮》提及“詛祝”職掌盟詛),後逐漸泛化為日常的惡言相向。王力《古代漢語》指出,此類複合詞體現了古漢語單音節詞向雙音節詞的演變趨勢。
來源:王力《古代漢語》(中華書局,第三冊“詞彙的發展”章節)。
現代漢語中,“詈詛”因語境變遷已極少使用,其義可拆解為“詈”(辱罵)與“詛”(詛咒)。需注意: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詈”“詛”的分别釋義(商務印書館)。
(注:因古籍原始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社紙質版本為準;現代辭書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線上平台:https://www.cp.com.cn/)
“詈詛”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ì zǔ(注音:ㄌㄧˋ ㄗㄨˇ),由“詈”和“詛”兩個單字組合而成,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書》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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