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駐軍屯田。《漢書·趙充國傳》:“步兵九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緻穀,威德并行。”《後漢書·南匈奴傳》:“ 馮柱 将虎牙營留屯 五原 。” 宋 崔與之 《水調歌頭·題劍閣》詞:“手寫留屯奏,炯炯寸心丹。”
"留屯"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積澱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與史實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留"字本義為停止、滞留,《說文解字》釋作"止也",引申為駐守、保留之意;"屯"在《玉篇》中解為"聚也",甲骨文象種子萌芽紮根之形,既有聚集駐紮的軍事含義,也包含墾殖土地的農業屬性。二字組合後形成"軍隊駐守墾殖"的軍政複合概念,此解可見于《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軍事制度條目。
二、曆史實踐 該詞在漢代文獻中高頻出現,特指"戍邊軍隊長期駐防并開展農業生産"的國防制度。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此即"留屯"制度的典型實施案例,印證了《中國軍事制度史》(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所述"寓兵于農、兵農合一"的邊防策略。
三、詞義演變 隨着時代發展,詞義發生橫向拓展:在《三國志·魏書》中,司馬懿"留屯淮北"的記載保留原始軍事含義;至唐宋時期,杜甫《兵車行》"去時裡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雖未直用該詞,卻折射出"長期駐防"的語義延伸。這種曆時性演變規律在《漢語詞源演變大辭典》(江西教育出版社,2015年)中有系統論述。
“留屯”是一個曆史軍事術語,主要指駐軍屯田,即軍隊在駐紮的同時開墾田地、生産糧食,兼具軍事防禦與農業自給的雙重功能。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留屯”由“駐留”與“屯田”組合而成,強調軍隊長期駐紮某地并開展農耕活動。這種策略既能鞏固邊防,又能通過生産緩解糧草供應壓力。
曆史用例
功能特點
“留屯”是漢至宋時期常見的軍事策略,尤其在邊疆地區廣泛推行。其核心在于将軍事行動與農業生産結合,既強化防禦能力,又實現資源自給。相關記載可見于《漢書》《後漢書》等權威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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