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言。走走;溜達。 張石山 《甜苣兒》:“動員社員養豬的工作員自不必說,即便是發動群衆搞深翻密植的工作員也愛到 六叔 家的豬圈邊來遛腳。”
“遛腳”是一個方言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散步或閑逛的行為。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相關信息:
“遛腳”由“遛”(散步、溜達)和“腳”(行走)組成,字面意思是“用腳走動”,引申為隨意走動、閑逛。
部分資料(如)将其歸為成語,但多數來源(包括極高權威性)明确标注為方言詞彙,建議以方言解釋為主。
若需進一步了解方言用例或文學作品中的具體描述,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例句。
“遛腳”是一個漢語詞語,常用于口語中,意思是到戶外散步并休閑放松。這個詞經常用來形容人們在公園、街道上或者廣場上散步、玩耍、放松身心的活動。
拆分“遛腳”的部首是辶和月,辶表示“走”,月表示“肉”。根據部首和筆畫,可以找到一些相關意思相近的字,例如步、足、徊等。
“遛腳”一詞的來源較為晚,依據考古學證據顯示,大約在明朝中後期開始使用。繁體中文形式是「遛腳」,腳字在繁體中文中會寫作「腳」。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前面的“遛”字拆分成兩個部首,康熙字典中稱為「彳」和「糸」。彳表示“行走”,糸表示“絲線”。腳字由部首「方」和聲旁「卻」組成。方表示“方形”,卻表示“步伐”。因此,“遛腳”在古代的寫法是「彳糸方卻」。
1. 悠閑的下午,他帶着家人去公園遛腳,享受着陽光和自然。
2. 星期天我喜歡在海邊遛腳,感受海風和海浪的輕拂。
組詞:遛彎、遛狗、遛娃、遛館。
近義詞:散步、溜達、漫步。
反義詞:閉關、宅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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