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氓。《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其時,京師有一流棍,叫名 李光 ,專一阿諛逢迎,諂事 令孜 。”
"流棍"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流行于明清時期,特指無固定居所、四處遊蕩滋事的流氓或惡棍。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背景及使用場景進行詳細說明:
根據《漢語大詞典》(紙質版)的定義:
流棍指"四處流浪、不務正業、以欺詐勒索為生的無賴之徒"。其構詞中:
戶籍制度關聯
明清實行嚴格的戶籍管理(如"裡甲制"),脫離戶籍流動者常被官府視為"流民"。其中作奸犯科者即為"流棍",常見于官方文書。例如《明實錄》載:"各處流棍冒稱皇親,擅立關津,勒索商民"(卷二百九十六)。
社會危害性
流棍多參與詐騙、鬥毆、劫掠等非法活動。清代《刑案彙覽》記載多起流棍"設局訛詐""聚衆滋事"案件,官府常将其與"土棍"(本地惡霸)并列嚴懲。
白話小說中的典型形象
《金瓶梅》第九十二回:"有十數個流棍,埋伏在河邊,将貨物搶去。"此處"流棍"指結夥搶劫的流動匪徒。
方志與公文記載
乾隆《蘇州府志·風俗》提及:"市井惡少,流棍勾結,橫行闾裡。"反映其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性。
"流棍"一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近義概念如"流竄犯""江湖騙子"仍存。其曆史語義可關聯到:
主要參考資料(基于權威文獻,無適用線上鍊接時标注來源):
“流棍”是一個漢語古語詞彙,主要用于形容流氓、無賴或行為不端的惡徒,常見于古典文學作品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流棍”是帶有貶義的曆史詞彙,特指古代社會中的無賴之徒,常見于古典文學作品。如需更多例證或完整出處,可參考《初刻拍案驚奇》等明清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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