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制,進士之中在一甲裡一二三名的分别為狀元、榜眼、探花。在二甲、三甲裡的,再應朝考,成績優者到翰林院學習三年,稱“庶吉士”。學習期滿,舉行“散館”考試,優等的授翰林院正式官職,原為二甲進士授編修,原為三甲進士授檢讨,稱為“留館”。未留館的,可為給事中禦史主事,或出為州縣官。《官場現形記》第五八回:“鄉試三場,會試三場;取中之後,還要復試,又是殿試、朝考、留館。諸君都是過來人,那一層門檻可以越得過。”參閱《清會典事例·翰林院·散館》。
“留館”的漢語詞典釋義
“留館”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主要見于古代科舉與職官制度語境,其核心含義為:
通過考核的翰林院庶吉士留任原職。具體指在翰林院學習的庶吉士(新科進士中的優秀者)經曆三年學習期滿後,經朝廷考核(“散館試”),成績優異者得以繼續留在翰林院擔任編修、檢讨等官職,稱為“留館”。
曆史背景與制度淵源
該詞源于明清時期的翰林院制度。新科進士經選拔為庶吉士後入翰林院深造,期滿後需參加考核。考核分三等:
此制度體現了古代對精英人才的選拔與培養機制,“留館”者往往擁有更優越的晉升路徑。
現代引申與使用
在現代漢語中,“留館”的本義已隨科舉制度消亡而罕用,但可引申為在特定機構(如文化館、檔案館等)通過考核後繼續任職的行為。例如:“他通過年度評審,最終獲準留館工作。”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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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館”是清代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指翰林院庶吉士通過考核後留任官職的選拔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留館”指進士中的二甲、三甲成員,在成為庶吉士并完成三年學習後,通過“散館”考試,成績優異者被授予翰林院正式官職的過程。成功者稱為“留館”,未通過者則外派地方任職()。
在當代語境中,“留館”可比喻為官員或人才因能力突出被上級留任原職,但此用法屬于引申義()。
《官場現形記》第五八回提及該制度,印證了其曆史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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