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顯達。《管子·法禁》:“交於利通而獲於貧窮……枉法以求於民者,聖王之禁也。” 俞樾 《諸子平議·管子二》:“利通,猶利達也。”
利通是漢語中由“利”與“通”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涵蓋“利益通達”與“順暢貫通”兩層意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單字“利”指利益、好處或順利,如“互利共赢”;“通”表示暢通、貫通或通曉,如“四通八達”。兩字結合後,詞義側重指事物在利益關系或運行過程中達到通暢無阻的狀态。
從詞源學角度,《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2版)指出,“利通”一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商貿、人際或社會關系的順暢協調。例如《史記·貨殖列傳》有“商賈利通四方”的表述,強調商業活動與資源流通的暢通性。現代漢語中,“利通”可引申為資源、信息或人際網絡的優化整合,例如“利通金融”指資金流通的高效性,“利通人脈”則指人際關系的通達。
在用法上,“利通”既可作動詞(如“利通南北”),也可作形容詞(如“利通之道”)。《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第3版)特别标注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常見于經濟、管理、社會學等領域,例如“政策利通民生”強調政策對民衆利益的貫通作用。
“利通”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顯達,主要用于形容人在社會地位或事業上的順利與成功。以下是詳細解釋:
《管子·法禁》:
“交于利通而獲于貧窮……枉法以求于民者,聖王之禁也。”
此處“利通”指通過利益關系獲取顯達,帶有一定貶義,強調應避免以不正當手段謀利。
俞樾《諸子平議》:
“利通,猶利達也。”
進一步将“利通”與“利達”等同,解釋為通過正當努力實現顯赫地位。
“利通”既包含古代對顯達狀态的描述,也延伸至現代對順遂境遇的期許,需結合語境理解其褒貶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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