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時武官五品以上及折沖當番者, 宋 時百司朝官以上,均五日一朝,一月六次朝參,號“六參官”。參閱 宋 龐元英 《文昌雜錄》卷三、《宋史·禮志十九》。
"六參官"是唐宋時期針對中高級官員考勤制度形成的專稱,指每月需參加六次常參朝會的官員群體。該稱謂源于古代官吏考課體系,具有三個核心内涵:
一、制度定義溯源 "六參"之名出自《唐六典》記載的"五日一參"輪值制度,五品以上官員每月逢五日、十日需赴殿廷朝觐,全年累計參朝七十二次,形成"月六參"的固定考勤标準。《宋史·職官志》沿襲此制,将六參作為四品以上文臣的常規考勤規範。
二、職級範圍界定 唐代六參官群體包含中書門下兩省五品以上常參官、禦史台監察禦史、尚書省諸司郎中等要職。宋代元豐改制後,範圍調整為太中大夫以上、權六曹侍郎等正四品以上文臣,武臣則從節度使至諸司使層級參照執行。
三、職能實施特征 該制度通過《唐會要》記載的"廊下食"制度得以具象化,官員朝參後由光祿寺供膳,既體現皇恩又強化考勤監管。宋代《慶元條法事類》更明确規定無故缺參者"每缺奪一季俸"的行政處罰措施。
“六參官”是唐宋時期的一種官員朝參制度稱謂,具體含義如下:
定義與來源
“六參官”指唐代五品以上武官及輪值守衛的折沖府軍官,以及宋代中央各司的朝官以上級别官員,需每五日一次朝見皇帝,每月共六次朝參,故得名。該制度在宋代元豐改制後進一步細化,侍從官每日朝見稱“常參官”,而其他朝官以上官員仍保留五日一朝的慣例。
分朝解釋
補充說明
若需了解更完整的制度背景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宋史》或宋代典章制度類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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