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設置治事小臣。《書·立政》:“嗚呼!孺子王矣!繼至今,我其立政立事。” 孔穎達 疏:“我王其與立政,謂大臣也。其與立事,謂小臣也。”
(2).建功立業。《管子·版法》:“凡将立事,正彼天植。” 尹知章 注:“立經國之事。” 唐 羊士谔 《永甯裡園亭休沐怅然成詠》:“勞形非立事,瀟灑愧頭簪。” 明 劉基 《官箴下》:“立事惟公,燭詐惟誠。”
(3).起事;舉事。《南齊書·鄱陽王锵傳》:“馬隊主 劉巨 , 世祖 時舊人,詣 鏘 請間,叩頭勸 鏘 立事。”
“立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析:
基本含義與成語用法
作為成語,“立事”由“立”(立即)和“事”(事務)組成,意為迅速行動、果斷處理事務,強調不拖延的态度。此用法常見于鼓勵性語境,如《漢書·董仲舒傳》中“立事無難”即體現此意。
古代文獻中的具體釋義
現代延伸意義
當代語境中,“立事”可引申為主動制定計劃并付諸實踐,適用于個人目标實現或社會問題解決,強調行動力與目标導向。
注意:需結合具體文本區分詞義。若涉及“立功立事”等擴展成語,則側重功業成就(如《三國志》中“立功立事,在于今日”)。
《立事》是一個成語,意為迅速采取行動來解決問題或開展工作。它指的是對于重要問題,必須要迅速行動,不能拖延時間。
《立事》拆分為立(日字旁)和事(亻字旁、口字旁),其中“立”的筆畫為5畫,“事”的筆畫為8畫。
《立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尚書·大禹谟》。這個成語中的“立”指的是迅速決策,而“事”指的是具體的行動或事務。
繁體字中的《立事》保留了原始的意義和拼音,沒有發生改變。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稍有不同。《立事》在古代的寫法是“{立}丨事”。
1. 在面對突發情況時,我們必須敏銳地判斷,果斷行動,立事才能有所成效。
2. 領導的講話一下,大家就立事行動起來,展開緊張的工作。
1. 立場:指個人或團體對某個問題所持的基本觀點和立足點。
2. 立功:指因執行任務或作出傑出貢獻而獲得表彰和獎勵。
1. 迅速行動
2. 執行
1. 拖延
2. 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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