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山林的官。 唐 李白 《大獵賦》:“徵水衡與林虞,辨土物之衆寡。” 王琦 注引 張晏 曰:“《周禮》有山虞、澤虞,皆掌山澤之官,今稱林虞者,變文言之也。”
“林虞”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林虞”指古代掌管山林的官職,主要負責管理山林資源、維護生态平衡等事務。該詞由“林”(山林)和“虞”(古代官名)組合而成,拼音為lín yú。
唐代李白在《大獵賦》中曾提及:“徵水衡與林虞,辨土物之衆寡。” 此處“林虞”即指負責山林管理的官員。張晏注《周禮》時提到,此名稱是“山虞”“澤虞”的變體表達。
“林虞”是古代生态管理的重要官職,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視。其名稱演變和職能記載,為研究古代職官制度提供了參考。
《林虞》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深入樹林中觀察或者包含樹林的意象。它可以形容人們在深入自然中尋找靈感或者尋覓平靜的内心。
《林虞》的拆分部首是“木”和“虍”,部首“木”代表樹木,部首“虍”代表這個詞的含義。
拆分的筆畫為:木(4畫)+ 虍(6畫),總共10畫。
《林虞》最早出現在《詩經》中,是中國古代文學的重要經典之一。
它的繁體字為“林虞”,意思和意蘊略有不同,但整體的核心含義是相似的。
古時候的《林虞》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然是由“木”和“虍”兩個部首組成。
1. 在夏日午後,他一個人林虞于森林深處,尋找生活中的片刻甯靜。
2. 他們一邊舉行野餐一邊林虞于樹林間,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1. 林間(意為樹林中)、林木(意為樹木)、林蔭(意為樹蔭)
2. 虞木(意為虞狀的木雕工藝品)
近義詞:森林、樹林、叢林、樹木
反義詞:空地、田野、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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