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writ]∶用于強行一種權力的文件
收回被侵占土地的令狀
(2) [precept]∶合法當局授權某人做某事的令狀或命令書
令狀(lìng zhuàng)是法律術語,指由權威機構籤發的書面命令文件,主要用于授權或強制執行特定行為。以下是綜合解釋:
核心定義
詞源與演變
現代應用與延伸
典型示例
注:若需了解具體國家/地區的令狀制度差異,建議查閱專業法律文獻。
《令狀》是指一種由司法機關或法院發出的正式文書,用以要求某人履行特定的法律義務或要求某事的答應或保證。通常,令狀會要求被指定的個人或機構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特定的行為或遵守特定的規定。
《令狀》的拆分部首是“口”和“刀”,其中“口”為上面的長方形,表示“口頭”的意思,“刀”表示動作。
《令狀》的總筆畫數為8畫。
《令狀》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法律制度。在古代,當有人被指控犯罪或違反法律時,法官或朝廷官員會籤發一份令狀,命令相關人士履行特定的義務。
《令狀》的繁體字為「令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今天略有不同。以《令狀》為例,古時的寫法可能會将「令」的部首「亻」寫成立人,“狀” 則可能會将“刀”的上一橫長一點。
1. 法院發給他一份令狀,要求他在兩周内支付罰款。
2. 他隻能被釋放于保釋金支付之後,籤署了保釋令狀。
- 受令:指接受命令或指示。
- 令人:使人感到某種情感或觸發某種反應的因素。
- 令愛:指迷戀、讓人愛上某人或某物。
- 令箭:指古代用于傳遞命令的箭矢。
法令、命令、指示、命狀。
答應、允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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