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祥瑞的征兆。 晉 王嘉 《拾遺記·魏》:“父老雲:‘當 秦 末,二石相去百餘步,蕪沒無有蹊徑。及 魏帝 之始,稍覺相近,如雙闕。’土石陰類, 魏 為土德,斯為靈徵。”
靈徵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字源、典籍記載兩方面解析:
一、字源構成 “靈”字本義為“巫以玉事神”,《說文解字》釋為“靈,巫也,以玉事神”,後引申為神明、應驗、精妙等含義。“徵”字在《爾雅》中注為“徵,召也”,原指驗證、征兆,後特指祥瑞之兆。二字組合後,“靈徵”強調具有超驗性質的吉兆顯現。
二、典籍用例
該詞在現代《漢語大詞典》(第11版,商務印書館)中被收錄為“神靈顯示的征兆”,屬于漢語書面語中的典故詞彙,多用于宗教、哲學及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靈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祥瑞的征兆,通常指自然界或事件中預示吉祥的特殊現象。以下為詳細解釋:
“靈徵”由“靈”和“徵”二字組成:
該詞最早見于晉代王嘉《拾遺記·魏》,描述魏國時期兩塊巨石逐漸靠近,被視為土德之兆,稱為“靈徵”。這類記載多用于史書或志怪文學,反映古人将自然現象與國運吉兇聯繫的傳統觀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的文獻用例或近義詞(如“瑞應”“符瑞”),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拾遺記》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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