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擁有人口或占有土地。
“領有”是一個動詞,主要表示對某物的擁有或占有關系,尤其強調對土地、人口等資源的實際控制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指主體(如國家、組織或個人)擁有或占有特定對象,常見于領土、人口等資源的描述。例如:“美國領有廣大的土地”。
延伸用法
在特定語境中,也可表示“領取而具有”某物(如證件、資格等),但此用法較少見。
領土與資源
多用于描述國家主權範圍内的土地或資源。
例句:俄奧聯軍在奧洛穆茨附近占領有利陣地()。
人口管轄
可指對人口的治理權,如古代諸侯“領有”封地内的百姓。
抽象概念
偶用于抽象事物,如“領有某種資格”。
“領”本義為脖子,引申為“綱要”或“治理”,如“領土”“領海”均與管轄相關()。
如需更完整的釋義或例句,可參考《國語辭典》或漢程字典等來源。
領有這個詞有兩個主要的意思:
1. 擁有、占有、持有某物。
2. 獲得或得到某種職位、地位或權力。
領有這個詞的常見拆分部首是領字的部首,即巾。這個詞的總筆畫數是11。
領有是一個現代漢語詞彙,起源于古代漢字。在繁體字中,領有的寫法是領有。
古代漢字書寫規則與現代略有不同。古時候領有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比如使用不同的部首和筆畫數量。具體的古代寫法需根據時代和文獻進行研究。
1. 他領有許多不同類型的藝術品。
2. 這個公司領有全市85%的市場份額。
3. 他成功地領有了領導職位。
領導、領地、領土、領會、領導者
占有、擁有、持有、得到、得有
失去、喪失、無有、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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