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國政府駐在他國城市或某地區的領事代表機關。
領事館是一國派駐在别國的外交代表機關,其核心定義與職能可總結如下:
領事館指一國政府在他國城市或地區設立的領事代表機構,根據外交需求可設立不同級别,包括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及領事代辦處等。
根據國際慣例,領事館享有外交特權,如館舍不可侵犯、公文免于搜查沒收等。
領事館制度起源于中世紀地中海地區的貿易保護需求。隨着跨國交往增多,各國為保障公民海外利益逐步設立此類機構(注:此曆史背景源自低權威性資料,供參考)。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領事事務相關官方文件或國際法文獻。
領事館是指各國政府在他國設立的機構,主要負責領事業務的處理和保護本國公民的利益。領事館在國際關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為本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籤發簽證、處理法律事務等服務。
領事館的漢字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龍(乙)和舌(舛),其中乙是右邊的部首,舛是左邊的部首。領事館的總筆畫數為12畫。
領事館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唐朝時期的文獻中,當時稱之為“使館”,表示國家派遣使節駐外的地方。後來隨着國際交往的發展,使館逐漸演變為領事館。
領事館的繁體字為「領事館」。
在古代,領事館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明朝時期的寫法為「領事館」,清朝時期的寫法為「領事署」等。
1. 他需要前往領事館辦理簽證手續。
2. 外交官在領事館中工作。
3. 領事館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領事、館員、館長
領事處、使館、大使館
居民館、民衆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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