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f; fairy; goblin; spirit] 神奇
技亦靈怪矣。——明· 魏學洢《核舟記》
(1).神魔鬼怪。 晉 郭璞 《<山海經>序》:“精氣渾淆,自相濆薄,遊魂靈怪,觸象而構。”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跋祿迦國》:“龍魚雜處,靈怪間起,所以往來行旅,禱以祈福。” 宋 蘇轼 《神女廟》詩:“雲興靈怪聚,雲散鬼神還。”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十六篇:“在佛藏中,初無諸奇詭事,而後來稗説,頗涉靈怪。”
(2).神奇。 晉 王嘉 《拾遺記·秦始皇》:“託神以盡變,因變以窮神,觸象難名,靈怪莫測。” 唐 韓愈 《雜說》一:“然龍乘是氣,茫洋窮乎玄間,薄日月,伏光景……雲亦靈怪矣哉!”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釋道·張天師之始》:“﹝ 虛靜天師 ﹞又治 蔡京 孫媳被魅,更為靈怪。”
(3).指 宋 時話本的一個類别。多演繹神靈鬼怪的故事。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衆伎》:“諸宮調本京師 孔三傳 編撰,傳奇、靈怪、八曲、説唱。” 宋 羅烨 《醉翁談錄·小說開辟》:“講歷代年載廢興,記歲月英雄文武。有靈怪、煙粉、傳奇、公案兼樸刀、捍棒、妖術、神仙。自然使席上風生,不枉教座間星拱。”
“靈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指神奇詭怪的事物或現象,常用于形容超自然力量或難以解釋的存在。例如《核舟記》中“技亦靈怪矣”即贊歎雕刻技藝的神奇。該詞在古漢語中可拆解為“靈”(靈異)與“怪”(怪異)的複合含義。
文學與曆史中的用法
詞義演變
該詞早期多含貶義(如詭異莫測),後逐漸衍生出中性或褒義用法,如明代《野獲編》用“靈怪”描述驅邪治魅的神奇能力,體現詞義隨語境變化的靈活性。
示例詩句: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核舟記》《山海經》等原文或宋代話本集。
靈怪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形态奇特、離奇怪異的事物或現象。它可以用來形容超自然的或超乎尋常的事件、對象或現象。
靈怪的拆分部首為火(火是本義,表示靈動)和心(心是本義,表示神秘)。
字母組合為靈(火 火 火)和怪(心 才寸 又)。
靈怪一詞最早出現在《淮南子》一書中,書中描述了一些怪異的奇遇和神秘現象,其中提到了靈怪。
靈怪的繁體寫法為靈怪。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靈怪的古代漢字寫法為陵怪。
1. 這座古堡裡充滿了靈怪的氣氛。
2. 傳說中的靈怪山在夜晚會發出奇異的聲響。
3. 這本小說中的故事情節異常靈怪,讓人不由得産生好奇。
1. 靈異:形容奇特、神秘的事物或現象。
2. 怪異:指異常、不尋常,常用來形容奇怪的事物。
3. 靈異事件:指超乎尋常、離奇奇怪的事件。
1. 神秘:指不可思議、難以解釋的事物或現象。
2. 奇異:形容異常離奇、不同尋常的事情。
尋常:指平凡、普通的事物或現象。
正常:指符合常規、規律的事物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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