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折磨。《敦煌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講經文》:“終日淩持,多般捶拷。”
淩持(líng ch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圍繞“壓制”與“困頓”展開。根據《漢語大詞典》第7卷的解釋,該詞在曆史文獻中主要有以下用法:
一、作為刑罰術語 指古代酷刑"淩遲"的異體寫法,見于《宋史·刑法志》對宋代刑罰制度的記載:"淩持者,先斷其肢體,次絕其吭"。此義項在明清法典中逐漸被"淩遲"取代。
二、引申的社會行為 在《金瓶梅詞話》《水浒傳》等明清小說中,詞義擴展為"群體性欺壓",例如"衆人淩持弱小,奪其田産",表達對弱勢者的持續性逼迫。
三、心理層面的現代轉義 《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該詞在吳語區的特殊用法,指"精神上的長期折磨",如"遭此變故,心中日夜受淩持"。這種用法保留了古漢語"持續施壓"的意象。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等當代辭書中已歸為罕用詞,日常使用建議優先選擇"欺淩""壓迫"等現代常用詞彙。以上考釋綜合自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漢語大詞典》及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
“淩持”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定義
“淩持”是“淩遲”的異寫形式,指中國古代一種極刑,通過肢解身體、最後割喉的方式處決犯人。
文獻例證
在敦煌變文《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中,“淩持”被引申為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終日淩持,多般捶拷”。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如)提到“淩持”為成語,表示“堅持立場”,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誤傳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申,需謹慎使用。
該詞核心含義與“淩遲”酷刑相關,常見于古代文獻;引申為“折磨”時多用于宗教或文學文本。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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