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兵法。《漢書·晁錯傳》:“皇帝問太子家令:上書言兵體三章,聞之。”
"兵體"為古代軍事術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釋為"兵事的本體或綱領",其核心含義指軍事活動的根本原則與基本法則。該詞由"兵"與"體"二字構成複合結構:"兵"取《說文解字》"械也"之本義,延伸指代戰争、軍隊及戰術;"體"則源出《玉篇》"形體也",引申為事物的主體框架與運行機制。
在具體使用中,"兵體"主要體現三個維度:其一指戰争本質規律,《孫子兵法》注疏中多強調"兵體貴速",強調把握戰機的重要性;其二指軍隊組織體系,《武經總要》記載宋代"兵體改制"涉及軍制變革;其三指戰略綱要,《李衛公問對》載唐太宗與李靖論"兵體虛實",讨論攻守轉換的基本準則。
該術語多見于宋明兵書典籍,《翠微北征錄》卷三詳述"兵體九變"的戰術應用,《紀效新書》則從練兵角度強調"明兵體乃可言戰"的治軍思想。現代軍事理論研究時,常引《中國軍事百科全書》對"兵體"的釋義,作為分析古代戰略思維的重要概念依據。
“兵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指軍隊的編制、結構和指揮體系。這一釋義來源于《查字典》,強調軍事管理的系統性,包括部隊層級劃分、作戰方式及指揮架構。例如,古代兵書常以“兵體”概括軍隊建制原則。
另一核心含義為“兵法”,即用兵策略與軍事理論。此釋義源自《漢書·晁錯傳》中的記載:“上書言兵體三章”,此處“兵體”指晁錯提出的三條軍事策略。這一用法更側重戰略層面的智慧,而非具體軍隊結構。
兩種解釋的區别在于:前者強調軍隊實體結構,後者側重抽象戰略思想。需結合具體文本判斷其指向,如曆史文獻中多指兵法,而軍事制度讨論時偏向組織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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