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犛牛尾為飾的旗。 唐 韓愈 孟郊 《征蜀聯句》:“刑神咤犛旄,陰燄颭犀劄。”
“犛旄”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犛”與“旄”二字組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犛”讀作“lí”,指牦牛,屬哺乳綱牛科,其尾毛長而堅韌;而“旄”讀作“máo”,本義為用牦牛尾裝飾的旗杆頂端飾物,後泛指儀仗用旗。《說文解字》中記載“旄,幢也”,段玉裁注“以犛牛尾注旗竿”。
該詞常見于先秦典籍,如《詩經·鄘風·幹旄》記載“素絲祝之,良馬六之”,鄭玄箋釋“大夫乘建犛旄之車”。其文化内涵與古代禮制相關,既是貴族身份的象征,也用于軍事指揮。例如《禮記·明堂位》載“旄人掌教舞散樂”,可見其禮儀功能。
“犛旄”是一個由“犛”和“旄”組成的複合詞,屬于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如下:
“犛旄”字面意為“用牦牛尾裝飾的旗幟”,常見于以下兩種用法:
該詞現多用于古文研究或文學創作,日常口語已罕用。
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建議查閱《說文解字》《詩經》注疏或漢代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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