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服喪完畢。《後漢書·袁紹傳》:“遭母憂去官,三年禮竟,追感幼孤。”
“禮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但核心解釋如下:
“禮竟”最初指服喪完畢,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後漢書·袁紹傳》記載:“遭母憂去官,三年禮竟,追感幼孤。” 這裡的“禮竟”指袁紹為母親守喪三年期滿。
部分資料(如)提到“禮竟”作為成語,解釋為“禮貌終究會得到回報”,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建議以古代文獻中的服喪含義為準。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喪葬禮儀的完成,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如需引用,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混淆。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權威來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後漢書》原文或禮制相關典籍。
《禮竟》是一詞彙,由兩個漢字組成。該詞彙的意思是無禮、不守禮節。
《禮竟》的第一個字“禮”是由示部和麥部組成,表示禮儀。它的總筆畫數為5。第二個字“竟”由立部和殳部組成,表示完成、終了。它的總筆畫數為10。
《禮竟》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儒家文化。在傳統的禮儀觀念中,人們重視守禮、尊敬他人,并強調在社會交往中要遵循適當的行為規範。因此,《禮竟》這個詞是用來形容不守禮節、沒有禮貌的行為的。
《禮竟》的繁體字分别是「禮竟」。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禮竟》的字形有些差異。例如,字“禮”曾以「祉」代替,字“竟”曾以「竸」或「竟」代替。
1. 他昨天在會議上的言行舉止非常禮竟,引起了大家的不滿。
2. 她的禮儀修養很好,不會出現禮竟的情況。
守禮、違禮、有禮、失禮
失禮、無禮、無敬
守禮、有禮、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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