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頒爵位。《書·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孔 傳:“爵五等,公侯伯子男。”《文選·張衡<西京賦>》:“列爵十四,競媚取榮。” 薛綜 注:“從皇後以下,凡十四等。”《清史稿·諸王傳序》:“ 有明 諸藩,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史稱其制善。”
(2).指爵位。《商君書·錯法》:“列爵祿賞不道其門,則6*民不以死争位矣。” 唐 元稹 《贈韋審規父漸等制》:“守尚書左司郎中 韋審規 父大理卿 漸 等,生有列爵,殁有懿行。” 清 陸以湉 《冷廬雜識·元骈體文》:“列爵之等以馭貴,孰加於諸侯王。元勳之胄而象賢,宜膺於三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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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爵”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分封爵位或指代爵位體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分封爵位(動詞性用法)
指君主将爵位按等級授予貴族或功臣的行為。例如《尚書·武成》記載“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即周代将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
爵位體系(名詞性用法)
直接指代爵位本身或爵位等級制度。如《商君書·錯法》提到“列爵祿賞不道其門”,強調爵位與俸祿的關聯性()。
該詞主要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古典文學解讀,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
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尚書》《清史稿》等古籍原文,或漢典()的詞條解析。
《列爵》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意為被列舉或稱為爵位的人。
《列爵》的拆分部首為“刂”和“爪”,拆分後的筆畫數分别為2和4。
《列爵》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封建制度。在古代中國,爵位是一種封建社會的榮譽稱號,被授予特定的人,以表彰其對國家的貢獻和功績。被列為爵位的人即可稱為《列爵》。
《列爵》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列爵」。
古時候《列爵》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漢字有所不同。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并不像現代字形一樣具有固定的筆畫順序和結構,因此其寫法可以有較大的變化。然而,《列爵》的基本字形基本上保持了現代寫法中的核心内容。
以下是幾個使用《列爵》的例句:
1. 他因為他在戰場上的勇敢表現,被列為爵位,成為了一位《列爵》。
2. 這位《列爵》曾經立下了汗馬功勞,為國家做出了重要貢獻。
3. 他家世世代代都是《列爵》,享有特權和榮耀。
與《列爵》相關的組詞有:
1. 列為:把某人或某物被認定為特定身份或地位。
2. 列傳:記載某人或某事的文字資料。
3. 爵位:封建社會的榮譽稱號。
與《列爵》的近義詞是《被封》、《被授予爵位》等;其反義詞是《丢官》、《被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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