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隸臣妾的意思、隸臣妾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隸臣妾的解釋

隸臣與隸妾的并稱。 漢 代處罰男女罪人的兩種刑名。《漢書·刑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 顔師古 注:“男子為隸臣,女子為隸妾。鬼薪白粲滿一歲為隸臣,隸臣一歲免為庶人。隸妾亦然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隸臣妾是秦漢時期對特定刑徒身份的統稱,由“隸臣”(男性)和“隸妾”(女性)兩部分組成,指因犯罪或被連坐而沒入官府、強制服勞役的男女罪人。其具體含義與特征如下:

  1. 定義與身份性質

    隸臣妾是國家控制的官奴婢,身份介于刑徒與奴隸之間。他們被剝奪自由民身份,強制歸屬官府,需從事繁重的勞役,如築城、舂米、手工業及官府雜役等。其身份具有世襲性,子女通常仍為隸臣妾,除非通過立功、贖免或特赦恢複自由。

  2. 身份來源

    主要來源包括:

    • 罪犯本人:因觸犯法律(如盜竊、鬥毆等)被直接判處“隸臣妾”之刑。
    • 連坐者:因親屬犯罪(如謀反、大逆)而被籍沒為官奴婢。
    • 戰俘:部分戰争中的俘虜也可能被充作隸臣妾。
    • 買賣或自願:極少數情況下存在因貧困自賣或官府購買的情況(來源:張晉藩《中國刑法史》研究綜述)。
  3. 法律地位與社會處境

    隸臣妾雖無人身自由,但擁有部分有限權利:

    • 財産權:法律允許其擁有少量私人財産(如衣物、工具)。
    • 婚姻權:可與同身份者或平民通婚,但其子女身份通常隨父母(如“隸臣妻”生子即為隸臣)。
    • 訴訟權:可向官府控告他人犯罪(如《睡虎地秦簡》記載隸臣可告主)。

      然而,其社會地位極其低下,常被視作官府財産,可被賞賜或轉讓,生活境遇艱苦(來源:林劍鳴《秦漢史》社會結構章節)。

  4. 與“刑徒”的區别

    隸臣妾是終身或長期身份(除非赦免),而“城旦舂”等刑徒通常有固定刑期(如5-6年)。隸臣妾更強調其官奴婢屬性,承擔日常勞役;刑徒則多從事大型工程或特定苦役(來源:中國社科院曆史研究所《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隸臣妾是秦漢時期對男女罪人的刑罰稱謂,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因犯罪、被俘或親屬連坐而被充作官奴婢的罪人。男性稱"隸臣",女性稱"隸妾",合稱"隸臣妾",屬于強制勞役刑的一種。

二、曆史演變

三、組成與來源

主要包括三類人:

  1. 本人犯罪者(如盜竊、逃役)
  2. 戰俘
  3. 因親屬犯罪受連坐牽連者

四、法律地位

五、勞役内容

需從事官府指派的各類勞動:

注:具體刑期和待遇因時代、罪行輕重有差異。更多案例可參考《睡虎地秦簡》《漢書·刑法志》等文獻。

别人正在浏覽...

白蕉衫百圍巴紮彪軀播遷蒼古策使車耳聰叡摧錯寸寸道憲大招堤岸短篷翻皮高館故塞海北天南豪馬花花火頭江痕嬌聲揭發經辦競賣京運九天仙女具道劇吐狸藻淪破魔物木匵内韄普淖錢斛籤牌親生子女秋紅取譽入瘾善男善女神銳石華娥緑雙栖雙宿水火之中順天遊私務樕樸檀軸跳還調和挽道晚世違序儛人遐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