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名稱;建名號。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濁漳水》:“其水又東歷 邯鄲 阜, 張晏 所謂 邯山 在東城下者也。曰‘單’,盡也。城郭從邑,故加‘邑’。 邯鄲 之名,蓋指此以立稱矣。”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追光寺》:“ 畧 前未至之日,即心立稱,故封 義陽 。”
“立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定名稱或建名號,主要用于描述為事物或人物确立正式名稱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立”和“稱”的單獨釋義,可參考漢字字典(如對“立”的解析)。
《立稱》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兩個部分:立和稱。
立的部首是立字旁,是一個獨立的漢字;立的筆畫數是5畫。
稱的部首是禾字旁,也是一個獨立的漢字;稱的筆畫數是10畫。
《立稱》的來源與古時候的秤量有關,秤量是用來稱量物品的工具。立稱即是将秤放在豎立的位置上進行稱量。
繁體寫法為「立稱」。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立」的古體寫法為「 」,即一個立字旁并且旁邊有兩個點;「稱」的古體寫法為「 」,即一個禾字旁并且上邊有兩個點。
《立稱》這個詞常用于表達秤量物品的意思,也可以形容一個人在某方面得到了認可或被承認。以下是一些例句:
1. 他拿起秤砣,立稱了一下。
2. 這個網紅憑借才華和努力,終于在娛樂圈立稱。
3. 這個體育項目在國際上立稱了一席之地。
與《立稱》相關的組詞有:自立、立足、稱心如意、争先恐後。
與《立稱》近義詞有:稱重、稱量、稱贊、認可。
與《立稱》反義詞有:不計、無視、漠視、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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