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名。《後漢書·鄭玄傳》:“公車再召,比牒併名,早為宰相。” 李賢 注:“併名謂齊名也。言連牒齊名,被召者并為宰相也。”
并名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基本釋義
“并名”指兩個或多個事物在特定語境下具有同等地位或關聯性,常以并列形式被提及或記載。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強調事物間的平等關系或共同屬性,多用于學術研究、曆史文獻及文學創作領域。
二、用法與示例
在語言實踐中,“并名”常見于以下場景:
三、曆史語義演變
從古籍文獻看,“并名”最早見于漢代典籍,原指官職或爵位的并列授予,後逐漸擴展至文化、藝術等領域。例如《漢書·藝文志》中“諸子并名”即描述學派間的平等地位(引自《中國曆史語言學》研究)。
四、近義詞辨析
與“齊名”“比肩”等詞相比,“并名”更側重形式上的并列關系,而非直接比較高低。如《辭源》指出,“齊名”強調聲譽等同,而“并名”側重名錄或記載中的共存狀态。
(注:參考來源為《漢語大詞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等權威辭書,因版權限制暫不提供外部鍊接,讀者可通過官方出版物或學術數據庫查閱原文。)
“并名”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ìng míng(注音:ㄅㄧㄥˋ ㄇㄧㄥˊ),其核心含義為“齊名”,即指兩人或事物在名聲、地位、成就等方面相當,常并列提及。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并列享有同等聲譽或地位。例如:“盛唐詩壇,李杜并名”(李白與杜甫齊名)。
古籍用例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鄭玄傳》:“公車再召,比牒并名,早為宰相。”李賢注:“并名謂齊名也。言連牒齊名,被召者并為宰相也。”,意指通過選拔後,齊名者共同擔任要職。
語境擴展
現代用法中,“并名”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評價,強調兩者在特定領域内不相上下。例如:“學界泰鬥,二人并名”。
“并”字本身有“合并”“并列”之意(如“并駕齊驅”),而“名”指聲譽、稱謂,因此“并名”可理解為“名聲并列”。需注意與“同名”(名稱相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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