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 時, 燕 攻 齊 ,奪取七十餘城。 齊 将 田單 欲收複 聊城 (今 山東省 聊城市 西北),攻之年馀,而城不下。 齊 人 魯仲連 乃寫信系于箭,射入城中,勸 燕 将撤軍。 燕 将得信,悅服,罷兵而去,遂解 齊國 之圍。事見《戰國策·齊策六》。後遂以“聊城箭”為典,比喻助力。 清 李漁 《意中緣·設計》:“路人尚且行方便,至交敢惜 聊城 箭,那有個受報居功的 魯仲連 ?”
聊城箭是中國古代典故詞彙,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聊城箭"字面指山東省聊城地區使用的箭矢,但作為固定詞彙使用時特指戰國時期魯仲連射書解圍的曆史事件。《漢語典故大辭典》将其定義為"以智謀化解軍事危機的代稱"。
二、典故溯源 該詞典出《戰國策·齊策六》,記載齊國謀士魯仲連将勸降書信系于箭上射入被燕國占領的聊城,成功說服守将棄城,避免齊軍強攻造成的傷亡。司馬遷在《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中亦有詳細記載:"魯連乃為書,約之矢以射城中。"
三、引申應用 在漢語語境中衍生出兩層含義:
相關考證可參考中華書局《戰國策校注》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史記》三家注本。
“聊城箭”是一個源自戰國時期的曆史典故,其核心含義為“比喻通過智慧或書信化解危機,起到關鍵助力作用”。以下為詳細解釋:
曆史背景
戰國時期,燕國攻占齊國七十餘城,齊将田單欲收複聊城(今山東聊城西北),但久攻不下。齊國謀士魯仲連将一封勸降信系于箭上射入城中,信中分析利弊,最終說服燕将撤兵,齊國不戰而勝。
關鍵人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參考《戰國策·齊策六》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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