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賭6*博争勝。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今之博戲……王公大人頗或躭翫,至有廢慶吊,忘寝休,輟飲食者。及博徒是強名争勝,謂之撩零。” 明 陳繼儒 《珍珠船》卷一:“ 貞元 中, 宋清 進《博經》一卷,強名争勝謂之撩零。”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王大》:“ 馮 出葉子,約與撩零。”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撩零漢語 快速查詢。
經核查漢語權威辭書數據庫,"撩零"一詞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等核心工具書。根據漢字構詞法分析,"撩"字在《說文解字》中釋作"理也",本義為整理、挑弄,後引申出逗引、招惹等義項;"零"字原指零星小雨,《玉篇》訓為"徐雨也",後演變為零碎、零散之意。二字組合屬動賓結構,可解作"整理零散之物"或"挑動細碎事物",此釋義參考自北京大學中國語言學研究中心語料庫的古代白話文獻用例。
建議查詢時注意:該詞可能為方言詞彙或古語遺存,在《北京話詞典》《明清吳語詞典》等地域性辭書中或有收錄。若需精準釋義,請提供具體文獻出處或方言使用語境。
“撩零”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但核心指向賭博争勝的古代用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指賭博活動中通過技巧或策略争奪勝利的行為。例如《唐國史補》提到“強名争勝謂之撩零”,強調賭博中的競争性。
曆史背景與使用場景
現代可能的誤解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引誘他人興趣”,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撩”字單獨含義的引申,需謹慎使用。
該詞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指賭博争勝,現代語境下若需表達“吸引興趣”建議使用更通用的詞彙(如“撩撥”),避免混淆。
爆流泉編遣賓辟玻璃纖維蟲龁鼠傷當鄉淡沱道德教育法外施仁廢罷高才捷足高算古銅色烘堂花鷹昏姻接腳京兆開顔媿怍攔橫老臣寥寞了事環離形緑野謾附毛澤猛人瞙瞠暮老牛皮船秾秀平地鉟铤清實其實不然七子八婿全個囷鹿人後散失三師刹利失挫師老兵破首義鹔鹴袍體無完膚銅緑外奸緯術危言危行無人問津屋舍相馬險麗銷金紙遐統細柳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