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回事;不一樣的事。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内閣·居官居鄉不同》:“蓋 泌陽 邑人至今猶思之也。可見居官、居鄉自是兩截事。”
“兩截事”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俗語表達,其核心含義指同一件事物或行為在前後階段表現出矛盾或不一緻的狀态,字面可理解為“分作兩截的事”。該詞多用于口語場景,形容言行不一、表裡相悖的現象。
從構詞角度看,“兩截”原指物體被分割為兩部分,引申為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斷裂感;“事”則指具體事件或行為。組合後強調事物本應連貫卻出現割裂,例如:某人表面熱情承諾,實際敷衍推诿,便可形容為“把一件事做成兩截事”。
權威詞典中,《漢語俗語大辭典》(溫端政主編)将其歸類為“矛盾類俗語”,釋義為“比喻言行前後矛盾”。在語義辨析方面,《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指出,該表達在華北、江淮官話區使用頻率較高,常與“說一套做一套”“虎頭蛇尾”等成語構成近義關系。
典型用例可見于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第五十六回:“大凡做主人的待人有兩截事,第一要自己可行,第二要用人可托。”此處通過主仆關系,揭示人際交往中理想與現實的割裂狀态,印證了該詞蘊含的批判性語義。
“兩截事”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liǎng jié shì,其核心含義指兩件事完全不相幹、毫無關聯,強調事物之間的差異性和不可比較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強調差異
用于說明兩件事不可相提并論。例如:“工作能力和人際關系是兩截事,需分開看待”(提到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中用此詞區分官員的公務與私人行為)。
避免混淆
當兩件事看似相關實則無關時,可用此成語澄清。例如:“學習态度和學習成績可能是兩截事,努力不一定立竿見影。”
該成語源于古代對事物獨立性的認知,常見于文學作品或口語中,用以表達對事物本質差異的洞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野獲編》等文獻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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