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衰退;衰敗。 晉 葛洪 《抱樸子·刺驕》:“道化淩遲,流遁遂往,賢士儒者,所宜共惜。”《梁書·侯景傳》:“兼屬 魏國 淩遲,外無勍敵,故能西取 華陵 ,北封 淮泗 。”《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三年》:“今日之事,反正而興之在陛下,其遂淩遲不振,亦在陛下。”
2.俗稱剮刑。封建時代最殘酷的一種死刑。始于 五代 , 清 末始廢。《宋史·刑法志一》:“淩遲者,先斷其支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淩,一本作“ 淩 ”。 清 錢泳 《履園叢話·耆舊·香洲先生》:“忽命輿大搜 張 室,得木杵於牀下,血痕殷然,尺寸與格傷合,遂定以淩遲詳報。”《清史稿·諸王傳六·允禩》:“ 張明德 坐淩遲處死。”
“淩遲”(也作“淩遲”)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與語境理解,具體如下:
古代酷刑
指中國古代最殘酷的死刑方式,俗稱“千刀萬剮”。執行時,犯人會被緩慢割去肢體或皮肉,最後斷喉緻死,過程極為痛苦。據《宋史·刑法志》記載,行刑需“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
其他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宋史·刑法志》或權威曆史文獻。
《淩遲》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拷打刑罰。是指用刑具将犯人的身體拷住,進行酷刑折磨。
《淩遲》的部首是水(氵)和車(車),總共由19個筆畫組成。
《淩遲》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法律制度中的一種酷刑刑罰。在古代中國,對于某些重罪,如叛逆、謀反等,法官可以采用淩遲這種殘酷的刑罰進行懲罰。
《淩遲》的繁體字為「淩遲」。
古時候,《淩遲》的寫法為「淩遲」,其中的「淩」表示高處,「遲」表示遲延,聯合在一起形成了這個詞。
他因犯罪行為遭受了淩遲這一酷刑。
淩遲殘酷、淩遲刑罰、拷打淩遲。
酷刑、鞭撻、杖刑。
寬恕、赦免、寬大。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