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百姓。 漢 蔡邕 《陳政要七事疏》:“既加之恩,難復收改;但守奉祿,于義已弘,不可復使理人及仕州郡。” 唐 張九齡 《郡内閑齋》詩:“理人無異績,為郡但經時。” 宋 曾鞏 《南軒記》:“其於天地萬物小大之際,修身理人、國家治亂安危存亡之緻,罕不畢載。”
“理人”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用法理解:
治理百姓(古代用法)
該含義源于古代文獻,指管理、治理民衆。例如:
不理睬他人(現代口語化用法)
多用于否定句,表示不理會或忽視他人。例如:
注意:部分低權威性網頁提到“理解他人内心”的釋義(如),但未見于權威古籍或詞典,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需謹慎使用。建議優先參考高權威性來源的解釋。
“理人”是一個漢字詞語,由“理”和“人”兩個字組成。
“理”字的部首是玉,共有10畫;“人”字的部首是人,共有2畫。
“理人”這個詞來源于《莊子·天下篇》:“君子以道德理天下,小人争利人。”
繁體字“理人”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古代的《康熙字典》和《說文解字》,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相同。
1. 他一直秉持着理人的原則,努力為他人解決問題。
2. 在這個團隊中,每個人都可以理人,互相幫助和支持。
理解、理性、人類、人生、人道。
明理、通人、識人、悟人。
迷人、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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