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诏令的一種。用以授官或加封。 唐 劉知幾 《史通·載文》:“是以每發璽誥,下綸言,申惻隱之渥恩,敍憂勤之至意。”
“玺诰”是古代帝王用于授官或加封的诏令類文書,具體解釋如下:
“玺诰”指帝王頒布的诏令,主要用于官職任命或封賞爵位,屬于官方正式文告的一種。例如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載文》中提到,帝王通過玺诰“申恻隱之渥恩,敍憂勤之至意”,即表達對臣子的恩惠與勉勵。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劉知幾《史通·載文》中記載:“每發玺诰,下綸言”,表明其與“綸言”(帝王诏令)并列使用,凸顯其權威性。
主要用于帝王對臣子的正式任命或加封,例如授予官職、冊封爵位等場合,屬于禮儀性較強的官方文書。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書類型或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史通》等文獻。
《玺诰》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皇帝用由銅、玉、金、銀等制成的官印上紅色的文書,用以發布重要政令或對臣子的重要獎賞。
《玺诰》的拆分部首是玉-言-礻,總計12個筆畫。
《玺诰》是古代中國官方的一種公文,由皇帝頒發給有功績的臣子或國公等,用以表彰和獎賞。《玺诰》的字形和簡體字基本相同,沒有獨立的繁體字形。
古代在寫《玺诰》時,通常使用篆書或隸書的字體形式。篆書的字形更為繁複,而隸書則稍微簡化一些。隨着演變和發展,現代漢字的字形日漸簡化,變成了今天的樣子。
1. 皇帝親自撰寫了一份《玺诰》,以贊賞臣子的忠誠和勇敢。
2. 他因為在戰場上立下汗馬功勞,獲得了一枚《玺诰》的榮譽。
玺書、诰命、頒诰、獎诰、受诰
獎狀、官宣、國書、表彰狀
廢黜、吊銷職務、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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