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奏。《宋史·樂志三》:“律呂協奏,是謂和聲。”《宋史·樂志七》:“篪簧協奏,簠簋畢陳。”
“協奏”是音樂領域中的常見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釋:
一、基本含義 “協奏”原指合奏,即多種樂器或聲部共同演奏,形成和諧的整體。這一用法在古籍中已有記載,如《宋史·樂志》提到“律呂協奏,是謂和聲”,強調不同音律的協調配合( )。
二、音樂術語中的延伸義 現代音樂中,“協奏”特指獨奏樂器與樂隊的協作形式,常見于協奏曲(Concerto)。這種形式既包含獨奏與樂隊的競争性對話,又體現相互襯托的和諧性。例如:
補充說明: 在法語等語言中,“協奏”直接對應“concerto”(協奏曲),例如《Concerto pour deux voix》即著名的雙聲部協奏曲()。這類作品通常分為三個樂章,通過華彩樂段突顯獨奏技巧()。
《協奏》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多個人或多個組織為了共同的目标而相互合作,共同努力。
《協奏》這個字的部首是“十”,共12個筆畫。
《協奏》這個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漢字演變,它是從“身”和“十”兩個字合并而來。在繁體字中,協奏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寫作《協奏》的漢字,常常用象形的方式表達。例如,用“一”字表示人的身體,再結合“十”字表示多個人的合作。
1. 我們需要協奏起來解決這個問題。
2. 音樂家們通過協奏會的演出展示了他們的才華和團隊精神。
協奏會、協奏曲、協奏樂器、協奏演奏、協奏合作
合作、合奏、配合、協同、協力
對抗、沖突、分歧、不合作、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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