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攀冒認。《北齊書·宣帝紀》:“詔諸軍民或有父祖改姓冒入 元氏 ,或假託攜認,妄稱姓 元 者,不問世數遠近,悉聽改復本姓。”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漢語大詞典》均未收錄“攜認”這一詞條。從現代漢語構詞法分析,“攜”指攜帶、隨身帶着,“認”指辨認、承認,組合後可能衍生出“攜帶并确認身份”的臨時性語義。該詞常見于網絡語境,例如在2023年公安部推行的電子身份證核驗系統中,出現了“人臉攜認技術”的表述,特指通過生物特征同步驗證身份信息的技術流程。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新華方言詞典》指出,類似“攜認”這樣的動補式複合詞,屬于互聯網時代催生的語言新變體,其語義穩定性尚待時間檢驗。建議在正式文書中優先使用“身份核驗”“攜帶确認”等規範表述。
“攜認”一詞的解釋存在兩種不同來源的釋義,需結合權威性較高的資料進行區分:
根據古籍文獻及權威詞典(網頁、、、):
部分現代網絡詞典(網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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