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乎節令。古人以十二律管與十二月相配,故稱。《梁書·武帝紀下》:“兼以風雲葉律,氣象光華,屬覽休辰,思加奬勸。”
“葉律”是古代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音律的和諧性相關。《漢書·律曆志》曾提及“葉時月正日”,其中“葉”通“協”,意為調和、配合,“律”指音律或曆法規律。該詞強調事物在時間、節奏上的協調統一,例如《宋史·樂志》用“八音葉律”形容樂器合奏時音律的精準契合。
在構詞法上,“葉律”屬于動賓結構複合詞,其中“葉”(xié)為動詞,表示使和諧;“律”為名詞,可指代音樂律呂或自然規律。這種用法體現了漢語詞彙通過單字組合生成新義的特性。據《說文解字》考釋,“葉”本作“協”,後衍生出“符合、應和”的引申義,與“律”結合後多用于描述藝術創作或天文曆法中精密協調的狀态。
需要注意的是,“葉律”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古典文獻及專業研究領域。其權威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中“葉”字條目的相關引申義項,以及《中國古代音樂史稿》對傳統律學體系的論述。
“葉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合乎節令”,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事物與自然節令相協調,符合季節變化的規律。古人将十二律管(古代音律器具)與十二個月份相配,因此用“葉律”形容時間或現象與節氣相符。
讀音與字形
曆史出處
最早見于《梁書·武帝紀下》:“兼以風雲葉律,氣象光華”,描述自然現象與節令相合的狀态。
延伸理解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事物有規律、有秩序”,可能受“葉”字意象影響,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需謹慎使用。
應用場景
適用于描述自然現象、農事活動等與節氣相關的規律性,如“農耕需葉律而行”。
“葉律”以古代曆法與音律結合為背景,強調自然與時間的協調性,現代使用需側重其古典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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