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音律名。姑洗三十四律之一。《隋書·律曆志上》:“姑洗:南授、懷來、考神、方顯、攜角……右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宋 胡錡 《耕祿稿·代良耜謝表》:“土脈起膏,俶嚴斲木之教;天田攜角,誤躋司稷之班。”
“攜角”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判斷其含義:
成語含義(比喻義)
讀音為xié jiǎo,本義指“攜帶牛角”,常用來比喻人或事物具有獨特的标志性特征。例如形容某人的才華或物品的設計具有鮮明辨識度。
古音律術語
屬于中國古代音律體系中的概念,特指“姑洗三十四律”之一,最早見于《隋書·律曆志》的記載。這一用法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專業音樂理論研究中。
注意:
“攜角”(xié jiǎo)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部首從手,字根從角,左右兼容。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筆畫有10畫。
“攜角”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出現在《詩經·大雅·生民之什》中的一首詩中:“攜角既婚,翟翟其羽。”這裡的“攜角”指的是鹿角,而全句意為鹿已經結婚,正在招展鹿羽毛。所以,“攜角”也可以用來比喻男女結婚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攜角的寫法是「攜角」,字形基本保持一緻,隻是有些筆畫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
古代的漢字寫法是不斷演變的,攜角在古時候的寫法通常是崖皮上是虛線,下部是填充滿的。崖皮是指字的上部分是略帶彎曲的形狀。
以下是一個例句:“他們攜角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這句話意思是他們結婚了。
在攜角這個詞的相關詞中,我們可以組成一些詞語,如攜手、攜帶、攜裳、攜款等等。
攜角的近義詞可以有結婚、聯姻、成婚等等。反義詞可以有離婚、獨身、未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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