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诙諧而敏于言辭。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十:“ 蔡攸 初以 淮康 節領相印, 徽宗 賜曲宴,因語之曰:‘相公公相子。’蓋是時 京 為太師,號‘公相’。 攸 即對曰:‘人主主人翁’。其善為諧給如此。”
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和《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權威解釋,“諧給”屬于古漢語中的特殊用法,現代漢語已不作為獨立詞條收錄。該詞可拆解為:
諧:形聲字,從言皆聲,本義指音律協調。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指出“諧者,和也”,後引申為言語幽默(如《晉書·顧恺之傳》中“恺之好諧谑”)。
給:會意字,從糸合聲,《康熙字典》釋為“相足也”,指充分供給。在《漢書·朱買臣傳》中出現“居一月,妻自經死,買臣乞其夫錢,令葬”的用法。
二字連用時,僅在明代筆記《五雜俎》中出現過“諧給應對”的特殊表達,形容巧妙應答的言語技巧。此用法未被現代詞典體系收錄,建議在書面表達中采用“诙諧應對”“機敏應答”等規範表達。
“諧給”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é gěi,其核心含義為诙諧而敏于言辭,即形容人談吐幽默且反應敏捷。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老學庵筆記》原文或語言學專著,獲取更豐富的語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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