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戲侮亵渎。 宋 張師正 《括異志·許偏頭》:“ 許 大驚,謝曰:‘不知神仙降臨,前言戲瀆,誠負媿惕。’”
“戲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詞義解析
該詞由“戲”和“渎”組合而成:
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張師正的《括異志·許偏頭》,原文為:“許大驚,謝曰:‘不知神仙降臨,前言戲渎,誠負媿惕。’”此處“戲渎”指許姓人物因輕率言行冒犯神明後的悔過表達。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文獻或嚴肅語境中,描述因玩笑過度而觸犯禮法、信仰或權威的行為。例如對宗教儀式、尊長或傳統規範的輕慢态度。
現代適用性
當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學術讨論或曆史文本分析中。需注意其貶義色彩,避免誤用于日常交流。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5卷257頁(提及)或《括異志》原文。
戲渎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以戲谑或諷刺的方式對待他人或事物,以嘲笑或挖苦為目的。
戲渎的部首是戈(ㄍㄜ),拆分成“戈”和“渎”兩個部分。戈部表示“兵器”的意思,“渎”部表示“侮辱”或“不敬”的意思。
戲渎的總筆畫數為15劃。
戲渎一詞源于古代的文字,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元年》:“氏奚戲渎?”表示質問一個人是否在戲谑中貶低别人。
在繁體字中,戲渎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戲渎以“戲侮”或“戲辱”來寫,其中,“戲”意味着戲谑或嘲笑,“侮”或“辱”意味着侮辱或羞辱。
1. 他經常戲渎别人,讓他們感到很尴尬。
2. 這部電影以幽默的方式戲渎了某個政治家。
1. 諷刺:用嘲笑或譏諷的方式表達對他人或事物不滿。
2. 嘲笑:以嘲諷或嘲弄的方式對待他人或事物。
3. 挖苦:以尖酸刻薄的言辭調侃或譏諷他人。
4. 谑笑:以調侃或戲弄的方式嘲笑他人。
1. 讪笑:以嘲笑或諷刺的方式對待他人。
2. 戲谑:以幽默或戲弄的方式開玩笑。
3. 譏諷:用尖刻的言辭嘲笑或諷刺他人。
1. 尊重:對他人或事物充滿敬意和禮貌。
2. 贊美:對他人或事物表示欣賞和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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