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對工作者。 魯迅 《書信集·緻沉雁冰》:“初校送來,卻頗幹淨,錯誤似不多,但我們是對原稿的,因此發見印刷局的校員,可怕之至,他于覺得錯誤處,大抵以意改令通順,并不查對原稿,所以有時簡直有天淵之别。”
學校教職人員。 劉顯志 《論中國教育之主義》:“雖然,教育國民雲者,豈惟是定章程,設學校,選校員,募生徒,按期授課,責其成績而已乎?”
“校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校對工作者
指從事文字校對工作的人員,負責核對原稿與排版内容的一緻性,修正印刷或書寫中的錯誤。魯迅在書信中提到印刷局的校員時,批評其隨意修改原稿而不仔細核對的行為,導緻内容與原意偏差較大。
學校教職人員
泛指在學校中從事教育或管理工作的職員,例如教師、行政人員等。劉顯志在讨論國民教育時提到“選校員”,即強調教職人員在教育體系中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用法,可查閱《魯迅書信集》或教育類文獻。
詞義:校員是指學校的員工,通常包括教師、行政人員以及其他學校工作人員。
拆分部首和筆畫:校員的部首是木(mù),由“校”和“員”兩個部分組成。拆分後的筆畫順序為校(10畫)+ 員(8畫)。
來源:“校員”一詞最早出現在《列子·天瑞》一篇中,原文為:“至于校籍之士,夔藐之民……則非出其官試者所仰,奚唯諸夏之校員哉!”後來,這個詞逐漸被用來指代學校的所有工作人員。
繁體:《校員》的繁體字為「校員」。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中,校員的寫法略有差異。例如,清朝康熙字典中的寫法為「校。員」,現代簡化字規定将其合并為一個字。
例句:
1. 他是我們學校的一名校員,負責教授語文課程。
2.學校的校員們積極參與師生活動,為學校的發展貢獻了許多力量。
組詞:
1. 校務員:學校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員。
2. 校醫:學校聘請的醫生,負責學生的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
近義詞:學校員工、學校工作人員
反義詞:學生、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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